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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考单招”诈骗近8万元,湖南湘西一男子被判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5 00:41:00    

近日,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某犯诈骗罪一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至2024年,被告人王某在每年3月高中单招期间,通过朋友介绍、抖音发布高考单招宣传、加入学习微信群等方式寻找目标。王某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办理高考单招录取的情况下,为骗取他人钱财,以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助学生通过学校单招录取,需要钱款跑关系为由,先后骗取9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7.97万元,所骗钱款均用于日常开销。案发后,王某家属代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共计4.3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7.9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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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垣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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