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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3 20:19:00    

中新经纬5月23日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花股份”)23日发布公告称,董事长邢雅江于5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金花股份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邢雅江进行立案。

来源:金花股份公告

金花股份表示,本次立案仅针对董事长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董事长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花股份23日还发布公告称,陕西证监局拟对邢雅江罚款350万元。

具体来看,陕西证监局表示,邢雅江因涉嫌犯罪于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邢雅江作为金花股份董事长,未及时将前述事项报告金花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8月23日,才向金花股份报告相关事项并对外披露。

陕西证监局认为,邢雅江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陕西证监局拟决定:对邢雅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金花股份此前披露的公告显示,经公司向邢雅江核实,前期因其他人员涉嫌私自刻制与公司无关的其他公司印章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其向公安机关供述系邢雅江知悉并受其指使,致使邢雅江成为涉案人员,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于2024年4月23日起决定对邢雅江取保候审。

2024年7月26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出具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指证邢雅江的证据发生变化,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邢雅江有涉案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予以解除取保候审。

金花股份披露的简历显示,邢雅江,博士,1992年起任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20年6月起任金花股份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2年2月起任金花股份董事长;2023年5月22日任金花股份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资料显示,金花股份主营业务是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现有产品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外用溶液剂等一百多个品种。

业绩方面,金花股份一季度实现营收1.07亿元,同比下降7.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5万元,同比下降94.93%。谈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原因,金花股份称,主要系上期处置子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所致。

5月23日,金花股份收涨0.67%报7.5元/股,总市值28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