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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管理费率基金蝶变 产品设计更加精细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9 09:45:00    

上周,26家基金公司集体上报新一批浮动管理费率基金,这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后的首批浮动管理费率基金。这批产品上报已于5月16日获证监会接收,新品问世也成为近日公募行业的热议事件。

浮动管理费率基金的历史并不短,最早可追溯至1999年的浮动管理费率机制。历经二十余年发展,期间曾多次“蝶变”,产品数量持续增多的同时,浮动管理费率模式也在不断演变。在业内人士看来,此番新模式下的浮动管理费率基金比较明显的变化在于更加关注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和长期投资的引导、更重视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整体产品设计更加精细化。

26家公募机构集体上报

5月16日,首批上报的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获证监会接收。共有26家基金管理人上报产品。其中,总管理规模或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居行业前列的管理人21家,中小管理人4家,外商独资管理人1家。首批上报的产品均为全市场选股型基金,主要对标沪深300、中证A500、中证500、中证800等宽基指数。

从基金名称来看,除个别产品为股票型基金外,多数产品为混合型基金。虽然产品的具体设计细节尚不明确,但有基金公司相关人士透露,产品设计围绕《行动方案》要求,着力强化投资者利益为本的导向。

《行动方案》显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同时,《行动方案》表示,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相关人士补充说,这批产品对费率的升降档实行非对称设计,相较于对管理人的激励,更加强调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当业绩明显跑输业绩比较基准时,管理费率的降档幅度将明显大于业绩显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时的升档幅度。

多数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坦言,这批新产品的设立主要是助力投资者获得更好的长期投资回报,不会过于看重首募规模。

浮动管理费率产品由来已久

招商证券基金评价团队发布的研报显示,最早的浮动管理费率产品可追溯至1999年成立的裕隆基金。彼时,该基金采取管理费叠加业绩报酬机制。

其具体模式为:管理费每日计提,按1.5%的年费率计提,浮动主要体现在基金成立3个月后,如持有现金比例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业绩报酬每年计提一次,当基金可分配净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0%以上,或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时,按5%比例对超出部分的更小值计提业绩报酬。

2002年左右,部分基金尝试对管理费的整体收取进行整体单向浮动。例如,2002年,博时价值增长基金曾在招募说明书中提及,在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跌破价值增长线水平期间,暂停计提基金管理费。2003年成立的国泰金龙债券基金也提及,基金成立起半年后,如基金份额累计资产净值低于1元,将暂停收取管理费。

2007年,管理费叠加业绩报酬的浮动机制进一步演变。例如,2007年7月发行的大成优选股票,与早期的裕隆基金相比,其管理费率有所降低,对业绩报酬提取的规定更细化:管理费按1.25%的年费率每日固定计提;业绩报酬每年计提,提取比例为10%,但每年提取的业绩报酬与管理费总和不超过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平均值的5%,可提业绩报酬的基准收益率不低于6%,且需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和同期可比的全部基金加权平均净值增长率上浮5%二者中的最大值。

2013年至2014年间,多只浮动管理费率基金陆续问世。与此前所不同的是,这期间问世的基金多设有产品运作的封闭期,管理费率的浮动变成双向(可升可降),浮动管理费率模式进一步多样化,同一时期衍生出两种模式。

一种是阶梯费率模式。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开债、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等均采取这一模式。以2013年6月成立的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为例,该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每个开放期第一日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并支付。管理费的适用费率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决定,共设4档费率。

以第一个业绩考核期的浮动费率提取为例,若期间净值增长率小于等于4%(1%+基金成立日的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基准3%),不收取管理费;介于4%至5%(含)之间,管理费年费率在0.3%以内;介于5%至7%(含),费率为0.3%(不含)至0.6%;大于7%,费率为0.6%(不含)至0.9%。

另一种是支点式对称浮动费率模式,即基金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收取固定管理费用,此后根据业绩表现确定管理费率的浮动标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采取的是此类模式。

以前者为例,该基金在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按1.5%年费率每日计提管理费,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日(不含)之前连续一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进行比较。当净值增长率超过基准,该日起(含)至下一个季度对日(不含)期间内,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0%年费率每日计提;等于基准按1.5%费率计提,小于基准时则不收取管理费。

多次改革 亮点纷呈

2019年底,又一批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密集成立。与此前产品不同的是,这一批浮动管理费率基金采取了基础管理费叠加逐笔计提业绩报酬的模式,业绩报酬提取进一步精细化。

以华安汇智精选两年为例,该基金基础管理费年费率为0.8%,每日计提;业绩报酬则根据每位持有人的每笔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在持有人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日或基金终止日,结合持有天数对每笔基金份额年化收益率超过8%的部分按20%提取业绩报酬。

2023年四季度,在公募行业费率改革后,又一批浮动管理费率基金成立。相较于过去,此批基金数量大幅增加,同期成立产品达20只,浮动管理费率模式进一步多元化,共演变出三种浮动模式。

第一种是与基金业绩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模式,即基础管理费叠加业绩报酬,而基础管理费中有50%也要根据业绩进行浮动。共有8只产品采取这一模式,基本都是三年封闭期的定开类基金,仅封闭期内收取管理费。

以大成至信回报三年定开为例,管理费方面,该基金在三年封闭期内,按1%年费率每日计提基础管理费。基础管理费中,有50%为固定收取的管理费,另外50%为或有管理费,只有当每个封闭期最后一日,基金份额的期末净值大于期初净值,方可收取,否则返还至基金资产。业绩报酬方面,当封闭期内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8%且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收益率时,可对超过部分(差额的更低值)按20%的比例计算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比例年化最高不超过1.0%。

第二种是与投资者持有期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模式。即根据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时间的不同收取不同档的管理费。共有9只产品采取这一模式。

以博时惠泽为例,该基金根据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时间的不同,设置A1类、A2类、A3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管理费,每类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当持有时间小于等于1年时,为A1类份额,管理费年费率为1.2%;大于1年小于等于3年时,为A2类份额,对应期间的管理费年费率为0.8%;大于3年时,为A3类份额,年费率为0.6%。

第三种是与基金规模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模式。即根据基金规模设置阶梯式基金管理费率,即当基金资产净值(也被称为基金规模)超过约定数值时,基金管理人对于超出部分按较低的费率收取基金管理费。共有3只产品采取这一模式。

以招商精选企业为例,该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整体年管理费率每日计提:当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不高于100亿元时,管理费年费率为1.20%;当大于100亿元时,其中100亿元的管理费年费率为1.20%,超过100亿元部分的管理费年费率为0.60%。

在多位基金行业人士看来,上周问世的新一批26只浮动管理费率基金算得上是此类产品的又一次推陈出新。

南方基金总经理杨小松认为,这批新模式下的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与投资者实际盈亏情况挂钩,其推出标志着继前期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后,行业在产品供给侧的又一次深度优化。有望为行业带来更多的正面导向。

对于持有一定期限以上的投资者,新产品通过费率优化来让利投资者,有助于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降低非理性操作;根据投资者实际盈亏情况来对应收取不同费率,有助于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理念;管理费与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挂钩,将引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切实提升挖掘阿尔法超额收益的专业化投研能力。同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约束,有助于避免投资风格漂移,激励基金管理人推出策略清晰、风险收益特征明确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