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及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组成执法检查组于2025年5月至7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
依照《监督法》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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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