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扣押的无主财物明细如下:
人民币现金壹佰伍拾柒万元整(¥1,570,000.00),均为面额100元的人民币现金钞票。
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将视为无主财物,梅江分局将根据《无主涉案财物公告处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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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梅江
■编辑:高畅|审核:张广 潘晓泉■推广合作:0534-2220035 / 22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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